被告人李某現年30歲,漢族,高中文化,系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興仁縣人。法院查明,李某從刁某處大量購入帶有“貴州茅臺”注冊商標的假冒“中央軍委辦公廳專用”貴州茅臺酒等幾種侵犯注冊商標的白酒。
臆造品
偽造軍用證件進行銷售
后李某利用偽造的軍用證件等物品,冒充中央軍委辦公廳軍人“李少帥”,對外宣稱“幫領導處理喝不完的部隊特供茅臺酒”,向張某、徐某等多人銷售假冒“貴州茅臺注冊商標的白酒。
向張某銷售假茅臺非法營業額高達190萬元,
案發前,李某向張某銷售假冒“貴州茅臺注冊商標的白酒,非法經營額達190萬元。公安機關從張某處起獲假冒“中央軍委辦公廳專用貴州茅臺酒”。
向徐某銷售假茅臺非法營業額達130.35萬元
案發前,李某向徐某銷售假冒“貴州茅臺”注冊商標的白酒非法經營額達130.35萬元。公安機關從徐某處起獲假冒“中央軍委辦公廳專用貴州茅臺酒156瓶、假冒“人民大會堂特供陳釀”貴州茅臺酒42瓶。
案發后,被告人李某自行前往派出所接受調查并被羈押。同時公安機關對李某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開發區住處進行搜查,起獲“貴州茅臺酒(中國空軍)“1瓶、“貴州茅臺酒(中國海軍)“1瓶、“軍中茅臺酒”110瓶、“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專用酒12瓶、“中央軍委辦公廳專用貴州茅臺酒606瓶、“人民大會堂特供陳釀”貴州茅臺酒42瓶。
起獲的假茅臺全部扣押,李某承認賣的是假酒。
經鑒定上述起獲的白酒全部為侵犯“貴州茅臺注冊商標的商品,且均扣押在案。李某在案件審理期間供述:“我購買酒的渠道就不正規,也沒有發票,銷售渠道也不正規,進貨價低,我知道這種特供酒是不允許在市場上流通的,所以我知道自己賣的是假酒。”
李某家屬代繳罰金200萬元
對犯罪嫌疑人李某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罰金200萬元!
關于民間傳得神乎其神的“內供煙、特供煙、內供酒、特供酒、部隊特供酒、部隊特供煙等等等等,看起來真是高端大氣上檔次,其實都是假的!
茅臺酒廠曾公開回應“內部特供酒”買得到的一定是假酒!有些消費者卻不知情,還在為擁有這樣的煙酒感到自豪和喜悅,甚至拿來送禮(真是很傻很天真呢)
小編之前也發過相關文章,今天再綜合起來給大家揭曉“特供、內供、專供”的神秘外衣。
特供酒、內供酒
茅臺內供酒、職工專用酒,根本不存在
臆造品
三無產品
偽造公章
在2012年前,有很多單位或政府定制招待酒是的,也是真酒。茅臺、五糧液確實有過。不過有一點,現在的一切打著國家權力機關單位,專供酒、特供酒這些酒99%是假貨。其實內供酒,專供酒還有好多版本品牌,在這里列舉不完呀!不信你可以在網上搜一下保證萬條以上的信息,而且絕大多數是茅臺酒。
其實內供酒,專供酒還有好多版本品牌,在這里列舉不完呀!不信你可以在網上搜一下保證萬條以上的信息,而且絕大多數是茅臺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