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國酒業協會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暨第六屆理事會第一次(擴大)會議在北京召開。大會經過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國酒業協會第六屆理事會組織機構,并對分支機構進行調整,本次共撤銷8個分支機構,新設立5個分支機構,調整后,協會共下設分支機構32個,其中:8個分會;19個委員會;5個內部機構。
據了解,此次機構調整是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有關社會組織分支機構建設發展要求,結合協會發展實際情況,依據《中國酒業協會章程》、《中國酒業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第五屆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為了適應酒業發展需要,進一步推動行業發展,規范協會內部管理,強化自身建設,此次分支機構調整,將有利于資源統籌協調配置,便于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分支機構調整如下:
一、撤銷分支機構
㈠撤銷飼料及綜合利用委員會,相關工作并入技術委員會;
㈡撤銷定制酒委員會、新零售委員會,相關工作并入市場專業委員會;
㈢撤銷經濟委員會,相關工作并入戰略發展委員會;
㈣撤銷果露酒分會,相關工作由新設立的分支機構承擔開展;
㈤撤銷展覽部(上海辦事處),相關工作并入北京中酒薈萃展覽有限公司;
㈥撤銷信息部,相關工作合并到廣宣部;
㈦撤銷政策研究室,相關工作并入戰略發展委員會。
二、設立分支機構
㈠設立知識產權保護委員會;
㈡設立露酒分會;
㈢設立果酒發展委員會;
㈣設立國際蒸餾酒、利口酒分會;
㈤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