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對于酒駕查的是非常的嚴格的,但是即使是這樣,還是有很多人是頂風作案的,也有一些人是在不知不覺中就酒駕了,米酒在我們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一種養生酒,但是,你要知道,米酒也是酒,喝多了照樣被罰酒駕的。
福安男子楊某某于今年5月16日晚,在喝了1斤米酒后,無證駕駛套牌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當時被查出其酒精含量高達459.6mg/100ml,超出醉駕標準近6倍。對此,寧德晚報曾于5月29日報道過。6月25日,記者獲悉,福安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昨日上午,在福安法院的庭審現場,44歲的楊某某全程沉默地聽完了審判,而后一臉懊悔地接受法律對他的制裁,也許在今后的5個月內,他能好好反思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錯誤。
5月16日18時30分許,在這之后的一個半小時內,楊某某做了一件令他后悔一生的事情。當晚,他在外吃飯時喝了大約1斤米酒,隨后在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一輛套牌的黑色二輪摩托車,從福安市賽岐鎮區沿國道104線往賽岐鎮下浦村方向行駛,途經國道104線2146KM 200M處時,碰撞前方同向由湯女士騎行的自行車,在將湯女士連人帶車撞倒在地時,使得其手部、腿部均有不同程度擦傷,同時兩輛車都有不同程度損壞。
隨后,福安市交管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趕到現場,用警用酒精測試儀對渾身散發濃濃酒味的楊某某進行呼氣測試,測試結果高達400多mg/100ml。隨后,辦案民警又將其送往附近的福安市醫院進行抽血送檢。較后,經福建晟藍司法鑒定所鑒定,事故發生時,楊某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459.6mg/100ml,超過醉駕入刑標準80mg/100ml近6倍。
該院認為,楊某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侵犯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懲處。(